保定市清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集临时公益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号)的要求,我区将公开征集17名(4名男生,13名女生)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
1、岗位对象:届离校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系统内的人员),优先招用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残疾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名人员名下不能有营业执照和社保缴费纪录),服从岗位安置。
2、岗位设置和待遇: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乡镇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岗位期限两年,每月工资元(含个人应缴部分),缴纳五险,。
3、岗位要求:按照《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招用的公益岗人员执行岗位补贴“先发后补”、社保补贴“先缴后补”的补贴政策,对未按文件规定开展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取消其单位公益岗资格。
4、报名时间:自9月2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选定岗位,报满为止,9月15日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清苑区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9月30日安排上岗,按照高校毕业生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审核。报名人员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在保定市清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一号窗口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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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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