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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通知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促进我县企业守法诚信用工,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全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保定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实施细则》(保人社发〔〕1号)有关规定,定于8-9月份在全县组织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企业所需报送的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二)随机抽取的3份劳动合同;(三)年6月、11月和年5月份的职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社保申报缴费凭证;(四)企业招用劳动派遣工的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提供相关审批手续。、

二、组织企业评选

为保证参评企业数量和评审质量,我局严格对照《实施细则》中明确需要审核的9项内容,结合参评企业诚信档案记录,严格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按标准划分A、B、C等级。对于被评为A级的企业,在一年内,在无举报投诉情况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日常巡视检查不超过一次,免于书面材料审查。对于被评为B级的企业,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帮助其不断完善劳动保障自身管理,提高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进行约谈,敦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动态监控,严格实施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和专项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并将检查、处理情况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县人社局从参与评价的企业中推荐5家A级企业,参加市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优秀企业评选,评选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优秀企业向社会公布,并享有优先推荐与劳动保障工作有关的评优资格。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请各企业务于9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涞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联系人:刘明辉,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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