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才公寓建设及人才租房年度租金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黑组发[]1号)和《关于申报年度省人才租房年度租金财政补贴相关工作的说明》精神,我市对已入住人才公寓人申请年至年省级财政人才租房年度补贴29.7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年8月24日至年8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时须实事求是,并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联系人:朱佳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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